그만두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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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壁組新聘的約聘員工在培訓兩週後,今天早上和所屬組長提了辭呈就回家了,所屬組長寫了張紙條貼在教育組的培訓員桌上。

我一點也不意外。

最近韓國大企業流行為了省錢,新聘的員工一律和人力派遣公司簽約、再派到溫宮溪的外聘方式,這種方式對於派遣員工很沒有保障,隨時都有可能要回家吃自己。

前幾天我親眼看到今天辭職的這位員工被前輩刁難,明明培訓報告都已經打好,還是被前輩指手劃腳,在距離下班前10分鐘打開電腦,在前輩親ㄉㄧㄠ切ㄋㄢˊ的指導下,重新修改報告。

隔天也是在下班時,一一向和前輩道別,這個前輩還假意提醒他,下班要記得和組長打招呼,就算組長已經下班,還是要用電話或訊息告知。還讓新人稱呼他為「代理」?!

這是哪門子的規定?

這個'前輩'的職等比我還低、跟我同年、薪水比我低,今年才終於大學畢業,之前因為沒有大學學歷,也是以約聘的方式雇用,今年初才正式轉為正職。最近還因為和組內女同事談戀愛,所以月底要被調職到現場,到底憑哪點撐得起「代理」的稱呼??

真心為這位無緣的新同事感到高興,這種欺生的部門,真的不要去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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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老小姐I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